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

大學入門---作業五

->評論媒體報導的情感事件,假設你是當事人之一,會如何自處?舉例說明之。

現在的電視、網路資訊發達,一有任何風吹草動一下子就上了新聞版面,事件中的男女主角都會被用放大鏡來檢視,但許多時候真相可能會被扭曲,我們常聽到有關緋聞或情感事件的報導,舉例來說,前陣子的伊能靜和黃維得的牽手事件鬧得沸沸揚揚,伊能靜馬上成為眾矢之的,輿論的壓力讓他在短時間之內爆瘦好幾公斤,但她始終沒有出來做說明,到現在也沒有下文,一般人仍然認為他是禍首,或許她認為這是夫妻之間的私人問題,應該由夫妻自己來解決,不需要讓別人知道,但我認為身為公眾人物應該愛惜羽毛,對如此不名譽的事件應該出來說明,無論真像是如何,伊能靜確實是有夫之婦,在公開場合被拍到和另一個男人十指交扣,不是好模範,如果是我,我會(1)給大家一個交代,例如:告訴大家我會和丈夫好好處理這個問題,我們婚姻確實觸礁,給我們一點時間想想,謝謝大家的關心。(2)並且道歉,因為已經有丈夫有小孩了,不應該劈腿,身為公眾人物做了不好的示範。
出來說明並不是乞求別人原諒,況且這件事也沒有誰對誰錯,只是莫不吭聲就等於默認,勇敢的站出來讓大家知道願意負責任,就像前陣子陳冠希照片風波的女主角之一---阿嬌,雖然飽受批評但她仍然勇敢的站出來,最後可以獲得大家的諒解與同情,總比避不見面來的好,當然,這些事情總是那麼令人難以啟齒,與其事後道歉,不如不要發生,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呢?